別再僥倖以為不會被抓了! 嘉義警局加強取締酒駕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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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之高度重視,已形成一股全民反酒駕氛圍,雖然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加重酒駕者刑責,惟酒駕案件仍時有所聞,顯見民眾守法觀念仍待加強。

 

為宣示警察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嘉義縣警察局特規劃專案執法工作,另要求各分局規劃勤務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別再僥倖以為不會被抓了! 嘉義警局加強取締酒駕

(警方杜絕酒駕歪風,將加強取締。圖取自網路)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自107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為專案加強執行期間,嘉義縣除執行全國(縣)同步實施取締外,並要求各分局視轄區特性、治安及交通狀況,另自行律定時段執行常態性取締工作,全面針對轄區易發生酒駕肇事、酒駕違規之路段或地點加強執法作為,俾能有效遏止酒後駕車行為。

 

警察局長陳博珍十分重視本專案之執行,已要求所屬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且為有效喚起全民重視本項專案工作,今年2月份起將有全縣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深化「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之觀念。同時也呼籲民眾確實戒除勸酒習慣及推行「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政策,出門應酬最好是利用「指定駕駛」的概念,同車的乘客,在飲酒前就先決定回程由誰開車,由於事先約定好,除被指定者外,其餘同車的乘客便能夠喝得盡興,不僅省下回程叫車的費用,另外由自己信任的親友開車,自身安全也較能夠獲得保障。為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亦請業者應提供酒後顧客必要之交通服務(如代叫計程車),以維護交通行車安全,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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