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聽證第二案 多方論辯桃園航空城縮減127公頃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201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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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聽證第二案 多方論辯桃園航空城縮減127公頃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圖/翻攝自營建署)


內政部近日在營建署舉行「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再公開展覽修正草案的聽證會議,由張文貞教授及蔡志揚律師擔任聽證主持人,針對再公展草案縮減計畫範圍約127公頃,是否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由當事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與利害關係人交通部、桃園市政府,以及縮減範圍內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陳述意見並交互詢答。該案是繼新竹公道三都市計畫案後,內政部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交付舉行聽證的第二案。後續將由聽證主持人作成聽證總結,再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併同本案其他爭點,進行審議。


內政部指出,針對再公展案縮減計畫範圍127公頃之合理性及必要性,聽證會議特別分兩個場次討論其涉及的課題,包含縮減範圍對航空城計畫目標及推動航空城發展之影響,以及縮減範圍對該範圍內居民權益之影響。今日午後已順利完成聽證會議,後續將由聽證主持人,併同今日的論辯,以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的書面意見,作成聽證總結,呈現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已達成或未達成共識的觀點,以及已釐清或未釐清的爭點及事證,再提請內政部都委會併同本案其他爭點,進行審議。

內政部表示,考慮該案涉及的利害關係人達二千多位,因此內政部在今(107)年1月2日通知及公告聽證相關資訊後,於1月13日舉行協調會,依據利害關係人是否認同再公展草案縮減計畫範圍127公頃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區分為認同方與不認同方,再由內政部協助雙方分別委任12位代理人,代表參與正式聽證與準備會議等程序。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讓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能事先知道各方的主張,讓聽證會議上的討論更聚焦,內政部在通知及公告時,特別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欲提出書面意見,或是有證人、鑑定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參與聽證之需求,應於1月23日前提出。為此,聽證主持人於1月25日召開準備會議,邀請當事人及協調會選出的24位代理人,一同確認各方所提出的文書事證資料,以及聽證會議進行的方式,並公告於內政部的聽證專區(網址:https://www.moi.gov.tw/chi/chi_legal)。

內政部也說,依照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聽證的會議紀錄應於聽證期日結束後15日內作成,並將由主持人確認會議紀錄後,再寄送給陳述人、發問人確認其發言內容,隨後也會公開於內政部聽證專區。若有錯過現場直播的民眾,也可以再到內政部的Youtube(網址:https://goo.gl/QxuQYf),觀看聽證會議全程進行的影片。

內政部強調,聽證的目的是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強化土地決策正當性,透過嚴謹的聽證程序設計,讓不同立場的意見能獲得理性論辯,釐清爭點、辨明案情,以作成正確決策。然而制度的建立並不容易,內政部歷經訂定舉行聽證作業要點、遴選聽證主持人、舉行部內工作坊培訓、撰擬聽證作業手冊,才一步步地落實到新竹公道三跟桃園航空城這兩個案子,期待市民社會能夠給予支持和鼓勵,共同形塑理性論辯的環境。

 

 


公告時間:2018-2-18
文章來源: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rc=news&sn=13406&type_cod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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