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守護您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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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守護您

(圖取自網路)

 

南區國稅局近來接獲民眾詢問,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所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是如何保護及協助納稅者?要如何申請?


南區國稅局表示,由於稅捐法令繁複,非一般納稅者所能理解,又對於稽徵程序或自身權益等事項並不清楚,尤其收到稅捐稽徵機關文件及稅單時,總覺得徬徨又無助。為解決納稅者此等問題,納保法建置納保官制度予以協助並加強保障納稅者權益,主要保護事項有:


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該 局進一步指出,所有納保官均指派專業、經驗豐富且具溝通能力及服務熱忱資深稅務人員擔任,以中立立場擔任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橋梁,幫助每一位尋求協助的 納稅者。納稅者可到南區國稅局及其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親自向納保官尋求協助外,亦可至該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之「我要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網頁 線上提出申請,或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所公布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直接以電話向納保官申請;申請方式不限書面,口頭及網際網路均可,守護納稅者可 以說是面面俱到。

 

公告時間:2018/03/14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D61B1096FBBF6F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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