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自107年4月1日起展開,請網路賣家先行檢視,是否有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或短漏報銷售額情事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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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查核作業自107年4月1日起展開,請網路賣家先行檢視,是否有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或短漏報銷售額情事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7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全面查核轄區內網路交易營業人(含個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是否有短、漏報營業稅情事,請營業人(含個人)先行自我檢視,以免遭查獲後補稅處罰。


該 局說明,近年來行動裝置普及,網路交易風氣盛行,營業人(含個人)透過自行架設網站、行動裝置App(如:社交App)或直播平台等通路銷售貨物或勞 務情形屢見不鮮,本(107)年度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營業人(含個人)是否於開始營業前辦妥稅籍登記,是否於對外營業時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及開立銷售憑 證,是否虛報進項稅額及短報漏報銷售額、稅額等情事。此外,該局仍將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相關資料,並運用各種調查方式及跨機關協調與合作,加強 查核網路交易逃漏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該 局指出,基於愛心辦稅,自1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為專案查核前輔導期,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含 個人)如因一時不察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或短漏報銷售額違反稅法相關規定,請儘速向所在地分局或稽徵所申請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所漏 稅款應按日加計利息),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可免除稅捐稽徵法第41條至第45條及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 稅之處罰。

 

公告時間:2018/03/16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2003BCB9C43A7F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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