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
為協助我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推動公共工程,及協助我工程業者在公平基礎上爭取海外工程商機,政府規劃以政府開發援助(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並透過指定銀行提供資金融通。
我國ODA運作方式是由我方銀行以優惠利率貸款給借款國,同時由借款國採購臺灣工程業者承攬其公共工程;貸款銀行按工程進度付款給臺灣承包廠商,借款國政府依貸款合約還款給貸款銀行,政府分擔風險且編列預算補貼承辦銀行優惠利率貸款給外國政府之差額息。初期以爭取35億美元(約新台幣1千億元)之海外公共工程商機為目標,並由政府設計政策評估與專業評估的作業程序篩選案源,政府並非隨意揮霍人民在銀行存款。
該行指出,新台幣1千億元ODA貸款為行政院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所訂目標,非該行每年承作金額,且該行目前尚無承作ODA貸款個案。該行也強調,未來倘基於政府政策的需要,配合擔任ODA貸款承辦銀行,仍將依銀行授信審核及風險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以維持銀行永續發展,及承擔政府政策任務之能力。
該行秉持誠信、穩健的經營理念,以提高授信品質、確保資產安全及達成經營目標之授信政策為前提,配合政府政策、協助經濟成長、促進產業發展及服務社會大眾,可謂是國家的銀行,也是全民的銀行。
該行為臺灣光復後政府設立的第一家銀行,歷史悠久,信用卓著,為社會大眾及公務機關存款的優先考慮對象,是值得信賴的銀行,也是讓人安心的銀行。
公告時間:201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