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媽媽懷孕後離職待產,也能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嗎?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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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媽媽懷孕後離職待產,也能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嗎?

(圖取自網路)

 

勞保女性被保險人是否會擔心懷孕後因身體不適,暫時離開職場,會無法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呢?勞保局表示,勞工媽媽只要在懷孕期間有參加勞保,且參加勞保年資累計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即使退保後生產也能請領勞保生育給付。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參加保險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因此勞工媽媽只要符合上開請領規定,即使退保後生產,仍可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領取60日之勞保生育給付,雙生以上者,還會依比例增給。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離職待產的勞工媽媽如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生產,同時符合勞保與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僅得擇一請領。因勞保投保薪資大多高於國保投保金額,故在計算給付金額時,勞保生育給付多優於國保生育給付,如有勞工媽媽已先請領國保生育給付,事後勞保局仍會主動比對符合資格的人,通知改領金額較高的勞保生育給付。

 

勞保局最後提醒勞工朋友,勞保生育給付可自行於網路申請或填妥申請書直接郵寄勞保局或送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不需透過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如已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可免再提供出生證明書。勞保局提供的網路申辦服務,係經由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設備,登入勞保局網頁中「個人網路申辦及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媽媽在家坐月子期間也可以輕鬆線上申辦,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局。民眾如果對勞保生育給付的內容還有疑問,可以上勞保局網站參考相關說明。(網址:http://www.bli.gov.tw/,路徑:首頁 » 勞工保險 » 給付業務 » 生育給付 » 生育給付簡介)

 

公告時間:2018/03/30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876E12BF7C1B5A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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