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訂工業機械業等5行業之原物料通常耗用水準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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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訂工業機械業等5行業之原物料通常耗用水準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報稅季節即將到來,營利事業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如需計算原物料耗用情形時,請確認該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之適用年度,以免因適用年度不同,產生調整補稅情形。


該局說明,為配合產業製造流程改變,爰逐年修正各行業之原物料通常耗用水準,本次增修訂之「106年度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業經財政部核准,相關標準自查核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指出,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之訂定,主要是提供徵納雙方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查核時遵循,本次共增修訂工業機械業、塑膠及其加工業、漂染印整業、冷凍食品業及冷凍調理食品業等5業別之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已建置於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分稅導覽/營所稅/報稅資訊欄位/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歡迎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查詢。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注意相關原物料耗用標準之修正內容,避免申報錯誤。

 

公告時間:2018/04/20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84BF31A803166E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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