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證券交易稅繳了沒!

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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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證券交易稅繳了沒!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正值所得稅申報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股份有限公司在填寫「公司股東股票轉讓通報表」(結算申報書第C4頁)時,請再確認股東是否完納證券交易稅,以維護股東權益。 


該局表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如有經過經濟部核定公告的發行簽證機構辦理簽證,即是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的有價證券,因此股東出售該公司股票時,須按規定稅率3‰繳納證券交易稅。實務上,有發現股東買賣非上市櫃公司股票時,漏未繳納證券交易稅而遭國稅局查獲補稅及處罰的案例,所以該局特別提醒,股份有限公司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以一併檢視股東是否有漏未繳納證券交易稅情形。 

該局進一步提醒,凡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自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得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公告時間:2018/05/04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AE5575EAA0A37D70/56f5dcf9-4b1c-43aa-8e9c-b5bf326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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