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學生「免雜費」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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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學生「免雜費」

(圖取自Pixabay網站)

 

自98學年度起,就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學生,即全面實施「三年免學費」。教育部為使這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免雜費」政策;免納之雜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年2.5億元補助學生。

 

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係提供學生多元入學及適性學習的機會,其課程均以就業為導向,培育學生就業所需之能力為目標。基於培育產業基層人才及照顧弱勢族群,政府應有義務在教育政策上,投入更多關注及教育資源,以增加學生未來社會階層流動能力,故自98學年度起,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即全面實施「三年免學費」措施,以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多屬於喜歡動手做,具技藝學習傾向者居多,也有許多學生來自經濟及文化弱勢家庭;在96學年度前,僅一年級免學費,二、三年級學費不補助,部分學生必須依賴就學貸款或尋找工讀機會因應。為協助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能免於經濟因素而影響學業,使其順利畢業並進入就業市場,自96學年度起,逐年實施二、三年級學生免學費,自98學年度起,已全面免學費。


建教合作係透過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合作,安排學生到業界職場實習,學生可獲得生活津貼,並習得ㄧ技之長。建教生在建教合作機構實習,所領取的生活津貼,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故吸引了經濟弱勢學生就讀。教育部為協助建教學生就學,自98學年度起,全面實施「三年免學費」措施,以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係提供具技藝傾向且欲就業及經濟弱勢學生的適性入學管道,自98學年度起即實施的「三年免學費」措施,也達到協助經濟弱勢學生的教育功能及社會價值。配合103學年度起「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實施後,專業群科學生均已全面免學費,故教育部將自107學年度起實施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學生「免雜費」措施,以鼓勵具技藝傾向學生適性選讀。此免雜費措施,每年須投入新臺幣約2.5億元。 

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之目標明確,即為就業做準備,教育部已從課程方面努力,以培養學生就業所需之能力。現再透過「免雜費」的推動,可增加就讀誘因,讓學生適性選讀,並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之政策。


教育部未來將持續強化各校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與職場接軌及就業輔導,期使每位學生一畢業即能就業,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基層技術人力,發揮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設立功能。

 

公告時間:2018/05/17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AE5575EAA0A37D70/09b30369-a6e7-487a-b4fc-26d540851b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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