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打火弟兄安全 內政部:跨部會大規模工廠總體檢啟動

2018-05-22
  • A
  • A+
  • A++

維護打火弟兄安全 內政部:跨部會大規模工廠總體檢啟動

(圖取自Pixabay網站)

 

內政部於5月21日函頒「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及「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合作,進行大規模工廠總體檢,亦將藉由聯合檢查機制,指導業者繪製化學品平面配置圖,將由地方政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預計在半年內完成檢查。 


內政部表示,此次聯合檢查計畫橫跨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等5個機關權管業務,除規劃類似敬鵬工廠的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優先辦理聯合檢查外,並予擴大檢查範圍,將大量使用化學品場所、面積廣大恐造成搶救困難的工廠、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大量毒化物運作廠家及曾發生重大事故或有重大違規事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為有必要納入者,均列為聯合檢查的對象。包括: 


一、印刷電路板(PCB)生產工廠。(優先辦理) 


二、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 


三、總樓地板面積達1,000m2以上,且致災時恐造成搶救困難之工廠。 


四、勞動檢查法授權訂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所稱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 


五、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毒化物大量運作或核有許可證之運作廠家(依公告毒化物管制濃度及大量運作基準)。

 
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為有必要列入聯合檢查之工廠(例如曾發生重大事故、有重大違規事項等)。

 
實施方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轄區特性篩選出檢查對象,並與相關機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預計在半年內完成檢查,如果對象太多,將再予延長檢查時間,展現政府落實聯合檢查之決心。檢查結果有缺失部分,由相關機關依法處分,並予列管至改善為止。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針對各界相當關心的化學品揭露議題,已會同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業界研議並函頒「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指導綱領」,要求有製造、處理、使用或儲存下列化學品之工廠或倉儲應繪製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置於警衛室或常時有人駐守之值日室之固定位置,並至少每半年更新1次: 


一、符合各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法規規定之化學品且數量達管制量或運作量者。 


二、未符前款規定,惟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及健康危害之化學品,且依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規定須標示危害圖式,其數量達300公斤(公升)者。 
指導綱領的推動,亦透過相關部會共同合作,要求企業善盡防災責任,於發生災害時立即主動提供化學品配置圖,及指派專人提供相關資訊。 


內政部也提到,已著手修正「消防法」,明定消防指揮人員,為搶救工廠火災,得命管理權人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與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以及提供搶救必要資訊之相關條文及罰則。 


另外,在危險物品申報部分,內政部已於5月14日指導綱領草案研商會議中,建議經濟部研議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擴大化學品申報及管理範圍,將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及健康危害者之化學品暨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等納入危險物品申報管理範疇,於法制面強化課以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之責任;並建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上開化學品申報資料納入「化學雲」平臺,共享工廠化學品資訊。 


內政部指出,日前桃園市敬鵬工廠發生火警,救災過程中造成消防人員6死6傷之不幸事故,消防署立即針對現行制度面及法規面進行檢討,期盼透過工廠總體檢及化學品資訊透明化,以利救災決策及維護救災人員安全。 

 

公告時間:2018/05/22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AE5575EAA0A37D70/e1950ccc-5645-4c09-ab8e-d67698e2a63c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