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分局員警巡邏時,查獲兩名毒嫌機車置物箱內放有毒品。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玉里派出所警員陳照欽、谷昭慶於107年6月13日執行凌晨2-4巡邏勤務,在花蓮縣玉里鎮泰昌里中華路177號前,查獲彭OO(58年次)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1小包(含袋重0.33公克);安非他命2包(含袋重3.28公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陳、谷兩員於107年6月13日3時8分許,於玉里鎮仁愛路二段與建國二街路口,發現一部機車見警急速左轉建國二街口行跡可疑,員警遂尾隨至玉里鎮中華路177號前將其攔下,當場於彭嫌機車開放式前置物箱內發現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經查駕駛人彭嫌及附載女性乘客林OO皆為列管毒品人口,彭嫌眼見紙已包不住火,當場坦承毒品吸食器是本人所有,並主動由自己口袋內交付海洛因1小包(含袋重0.33公克)、安非他命2小包(含袋重3.28公克),員警旋以現行犯逮捕帶案偵辦。
(嫌犯行跡可疑,引請警方注意,攔下後盤查發現毒品。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分局長潘仕能表示,毒品犯罪對於社會治安問題危害甚鉅,販毒者為貪圖暴利,引誘一時好奇民眾吸食,許多人抱著只要試一次看看就好的心態而吸毒,但沒想到就此陷入深淵而無法自拔,自毀前程;呼籲民眾勿因一時好奇心以身試毒,造成一生遺憾。也望民眾發現周遭有不法情事或可疑線索,主動挺身而出,循友善通報網立即通報當地派出所,全民共同打擊犯罪,勇敢跟毒品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