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掉落輪胎!警即時清除防交通事故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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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掉落輪胎!警即時清除防交通事故

(員警發現有一輪胎掉落車道中央,立即上前清除路障。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觀音派出所警員吳逸榮日前執行家戶訪查勤務,行經花193線101K觀音橋南下車道,發現一條輪胎掉落車道中央,恐危及用路人安全,吳員立即上前把輪胎清除掉,有效防止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吳員熱心服務之舉,讓路旁民眾讚譽有加,提升了警察優質的形象。
 

所長潘永祥表示,花193線近期為農忙收割時期,請民眾駕車要特別注意安全,不要酒後駕車,只要有食、飲用任何含有酒精成份的食物、飲品,嚴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及慢車。夜間農機械車行駛於道路上或停放於路邊,照明警示裝備要齊全,以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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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熱心服務之舉,讓路旁民眾讚譽有加。圖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分局長潘仕能表示,民眾使用車輛載運貨物,應事先檢查貨物有無捆綁牢固,以避免車輛於行進間貨物掉落路面,而影響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 條第1項第7款規定,汽車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前項情形,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前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汽車駕駛人仍應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記違規點數二點。另依第 33 條規定,汽車車行駛中,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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