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新制9月上路!8高風險手術須有麻醉醫師在場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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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新制9月上路!8高風險手術須有麻醉醫師在場

(衛福部決議8類高風險醫美手術,須有麻醉醫師在場。圖取自Pixabay)

 

有鑑於醫美手術糾紛以及手術致死事件日漸增多,衛生福利部決議明定「削骨、中臉部與臉頸部拉皮、鼻整形」等8類高風險醫美手術施術醫師資格,若手術需全身或重度麻醉時,必須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該項新制最快9月上路。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22日表示,今年6月預告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經決議納管削骨、中臉部與臉頸部拉皮、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脂肪抽取量達1500毫升或總抽出量達5000毫升之抽脂、腹部整形、全身拉皮手術等8類高風險性美容醫學手術。

 

石崇良表示,對於這8類醫美手術將明定施術醫師資格,並且規範醫療機構施行手術時,若需全身麻醉或重度鎮靜的靜脈注射麻醉,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而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則須有受過麻醉鎮靜訓練的另一名醫師在場,監測手術過程中病患的生理變化,以確保病人安全,該項規定最快9月正式公告施行。

 

石崇良說明,這8類醫美手術,須由受過整形外科、耳鼻喉科或口腔顎面外科等醫師執行,臉部以外其他部位削骨的醫師資格為整形外科或骨科,鼻整形則為耳鼻喉科或整形外科專科醫師。

 

另外,衛福部表示,考量規模較小的醫美診所,沒有設置急診室,而為確保病患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得到適當的緊急處置,修正草案也將規定施行特定醫美手術項目的99床以下醫院及診所,應訂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

 

石崇良表示,若有醫療機構施行這8類高風險手術而未依規定辦理,將依醫療法開罰新台幣5萬至25萬元;同時也提醒民眾,接受醫美手術前,應多方蒐集資料並審慎思考,以降低手術風險。

 

醫美新制9月上路!8高風險手術須有麻醉醫師在場 | 文章內置圖片

(未來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須有受過麻醉鎮靜訓練的另一名醫師在場。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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