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眾攜帶鱷魚上街 警方迅速到場處置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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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1日11時30分,民眾阮OO因不滿動保機關限制其飼養鱷魚之處置行,於上述時、地攜帶飼養之鱷魚1隻(有繫繩索),至行政院五號門前陳情;經行政院通報轄區中正第一分局到場處置,該分局員警立即令阮男將鱷魚帶離公共場所,避免造成危害,並通報主管機關動保處及消防單位到場。全案該分局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裁處。

 

 

中正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均尊重民眾意見表達,均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原則,倘有任何違法情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呼籲民眾表達訴求應保持理性,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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