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於8月16日早上9時許獲報林森北路上有人聚眾鬥毆。經派員到場處理了解,為雙方口角糾紛所引起的肢體衝突,現場即將相關人等帶返所偵辦。
經警方調查,現場為潘男(80年次)、吳男(85年次)、吳男(79年次)、陳男(84年次)等4人走路經過店家門口,潘男因酒醉直接踹路邊的移動式招牌,一旁見狀的林男(72年次)、巫男(79年次)等2人便遏止潘男不要踹招牌,兩造發生口角糾紛進而引起肢體衝突,過程中造成林男頭部受傷及巫男眼角輕微撕裂傷。警方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3款意圖鬥毆而聚眾作裁處。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表示將全力查察不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本分局將秉持維護治安、創造良好社會環境之宗旨,持續加強各項盤查、臨檢,掃蕩轄內治安顧慮場所,藉以壓制不法分子氣燄,創造使民眾免於恐懼之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