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造產創造盈餘11.34億餘元 內政部表揚106年績優地方政府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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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地方政府興辦公共造產事業,提升經營績效,以確保公共造產得以永續經營,並進而充裕地方自治財源,內政部於今(19)日在宜蘭縣礁溪鄉舉辦「107年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表揚暨觀摩會」,表揚公共造產績優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

 

地方公共造產創造盈餘11.34億餘元 內政部表揚106年績優地方政府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表示,地方自治的落實,須有健全的財政做為基礎,因此,地方政府必須積極開拓自有財源,而公共造產就是鼓勵地方利用當地環境資源及特色發揮創意,來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創造地方財富,並將收益用來發展地方建設,是開創自治財源的重要途徑,期盼地方在開創財源的同時,也要把永續經營的概念納入,持續帶來地方繁榮,增加就業機會,進而縮小城鄉差距,達到均衡城鄉發展的目標。

去(106)年度地方公共造產事業收入21.82億餘元、盈餘11.34億餘元,解繳公庫7.19億餘元。在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不佳下,公共造產創造盈餘,經營成績顯著,經統計目前有14個縣(市)政府92個鄉(鎮、市)公所,正積極推行公共造產事業。

 

地方公共造產創造盈餘11.34億餘元 內政部表揚106年績優地方政府 | 文章內置圖片

 

 

陳宗彥進一步表示,為促進地方造產事業多元發展,今(107)年公共造產事業工作競賽,分為觀光育樂、服務設施、殯葬設施、綜合發展及營運進步等5大類,對於各類別造產事業發展盼能產生激勵功能,能獲績優獎項者,均在各類產業中有優異表現而得此殊榮。

 

106年度榮獲公共造產業務績優的縣(市)政府有宜蘭縣、嘉義縣、南投縣、基隆市、屏東縣;鄉(鎮、市)公所工作競賽績優有屏東縣恆春鎮、宜蘭縣羅東鎮、臺東縣海端鄉、南投縣竹山鎮、苗栗縣苑裡鎮、嘉義縣鹿草鄉、澎湖縣西嶼鄉及苗栗縣卓蘭鎮等8個鄉鎮公所,分別獲得100萬元、95萬元、90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陳宗彥提到,例如宜蘭縣政府在土石採取的公共造產事業,辦理河川疏濬避免土石淤積,汛期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在造產收益及促進就業,都有很高績效,加上輔導所轄鄉鎮市積極推動造產,總收益達6億4,869萬元。另嘉義縣政府及南投縣政府亦積極輔導鄉鎮市推動公共造產,收益分別達2億9,399萬元,及3億2,935萬元,值得我們肯定。

 

最後,陳宗彥也鼓勵各地方政府除了加強既有的造產推動外,今年政府為推動綠能政策,公墓用地可以發展太陽光電,各鄉(鎮、市)都有為數不少的公墓,配合土葬需求的減少,挪出一部分空間來經營發電,亦不失可創造地方財政的契機。

 

內政部指出,今天除了表揚績優地方政府外,為增進造產事業經營知能,也安排觀摩會,由績優機關分享公共造產經營管理經驗,及實地觀摩礁溪鄉公共造產經營成功案例,藉此活動達成知識經濟,對往後公共造產業務的推展開創更寛廣的境界應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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