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近岸拖網毀生態 海巡取締函送護資源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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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近岸拖網毀生態 海巡取締函送護資源

(漁船近岸拖網毀生態 海巡取締函送護資源。圖由海巡署提供)

 

蘇澳海巡隊巡防艇,在107年10月14日晚間22時許接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通報,在宜蘭縣大溪海域距岸1. 5浬處,有漁船近岸違規拖網,巡防艇抵達後發現該船為「金○順3×號」,違規3浬內拖網作業,隨即廣播命其起網,並全程蒐證後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


政府在沿岸三浬內設置多處禁漁區及人工漁礁,其用意在保護漁業資源,使魚蝦苗有安心成長的海洋環境。漁船在三浬內拖網作業,小魚蝦遭到捕捉,海洋生態鍊受破壞,勢將造成漁業資源日趨枯竭。


蘇澳海巡隊107年迄今,已取締函送21件沿近岸違規捕魚案件,為保護宜蘭海域漁業資源永續發展、遏制不法,蘇澳海巡隊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定,讓海洋資源永續,如民眾有發現違規情事,可打免付費報案服務電話「118」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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