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員鍾幸芳,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於9時許接獲銀行通報拾獲客戶遺落的錢包,內有現金新台幣數萬元及證件數張。鍾員獲報後推測該筆金額不小,失主應有急用。遂依失主證件資料積極通報相關單位協助聯繫失主及其家屬,並向各派出所查詢有無報案紀錄,但均無所獲。最終於下午13時許,尋至失主登記位於八德路上的住家,成功聯繫並確認該錢包為廖姓婦人所有,並依規定辦理登記發還。
廖姓婦人表示,見警登門拜訪時,十分感動,也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婦人說錢包內的現金為在外工作的子女每月固定匯入的孝親費,渠於該日上午前往銀行提領時,因一時疏忽將錢包遺忘在銀行櫃檯而感到十分焦慮。多虧熱心的行員幫忙送至派出所招領及鍾姓女警如此細心及耐心地找尋失主,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幫助廖婦尋回遺失物,也對警方高效率的工作精神留下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