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未標示 最高可罰400萬

  • A
  • A+
  • A++
2015-01-04

重組肉未標示 最高可罰400萬

(圖/取自網路)

 

頂新黑心油意外爆出「重組牛肉」案外案,經衛生單位追查,消費者才驚覺,原來不管價格高低,國內竟有部分五星飯店、夜市攤商用的都是同一款重組肉的平價牛排。

 

 

火鍋吃到飽、夜市平價牛排,甚至上傳統市場採買,只要業者賣「重組肉」卻未標示,最重通通可罰400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強調「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餐飲業者如供應重組肉品應揭露產品訊息並熟食供應,若刻意欺瞞消費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至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食藥署日前公布「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重組肉食品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產品,皆應清楚標示,並於產品加註「僅供熟食」的醒語,否則一律開罰。

 

 

食藥署強調,餐飲業者在菜單、立牌或掛牌等處,必須充分揭露正確訊息,如標示不實或易生誤解者,可處4至400萬元罰鍰;未標示者,可處3至300萬元罰鍰;且違規產品皆須限期回收改正。

 

 

潘志寬說,至於貢丸、熱狗、火腿、漢堡肉和香腸等加工品,由於民眾已熟知其為重組肉品,並不在強制標示適用範圍;他呼籲,民眾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標示聰明消費,且重組肉易發生污染,一定要熟食才安全。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