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會決議 今將提921賠償57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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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高鐵會決議 今將提921賠償575億

(圖/取自網路)

 

台灣高鐵公司昨(16)日舉行董事會,除選任劉維琪接任高鐵公司董事長外,並決議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申請。 劉維琪表示,上任後最重要的3項任務包括「確保營運安全便捷」、「提出財務改善修正方案」以及「基於時效必須聲請仲裁」。

 

劉維琪指出,高鐵有目共睹是一件成功的公共工程,目前營運也極有效率,準點率高達99%以上,已超過日本新幹線,因此,確保安全便捷是高鐵的首要任務,特別是春節期間各項疏運工作,務須讓乘客能夠安全準時地返鄉。

 

對於財務改善修正方案,劉維琪表示,原財改案透過減資後再分2次增資,可以解決公司可能資不抵債的問題,其中第1次增資為洽特定人,第2次增資為全民釋股,但若將原財改案的2次增資順序對調,也就是減資後先全民釋股,若無法達到預定增資金額,再將不足部分洽原有股東及泛公股特定人,這樣可消除立法院審查時,對圖利財團的疑慮。

 

若全民釋股仍募不足預定股數,顯示並沒有延長特許期太長或新增資股東投報率太高的問題,這時再洽原有股東及泛公股特定人,比較能獲得社會支持。

 

高鐵財改修正案將於3月間提請董事會討論後,再行提出。

 

至於聲請仲裁,劉維琪希望政府與公司雙方能本於BOT精神,共同分擔風險。這次董事會已決議,依「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相關法令規範,針對「九二一大地震等九項不可抗力、除外情事及情事變更」、「法定優待票所生之短收差額」及「運量重大變化」等三案,向仲裁協會聲請仲裁。高鐵公司今日先提921大地震造成工程經費增加等因素的575億元,剩餘的2,524億元,將視這次仲裁結果出爐,再由董事會決定何時提出。

 

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921的部分因請求權時效快到期,且合約有給予台灣高鐵提出仲裁的權益,交通部予以尊重。台灣高鐵公司仲裁總金額高達3,099億元,從一般經驗來看合理嗎?

 

台灣高鐵公司協理兼發言人劉文亮劉文亮表示,先提三項,是因為921大地震的工程經費增加請求補償事宜,今天是民法規定可提出請求權的最後一天,後續兩大項的仲裁案件,端視這次仲裁結果再行決定。他指出,依仲裁法規定,雙方必須提一位仲裁人,再由兩位仲裁人合推一位主席,仲裁案成立後應於六個月內做出判斷,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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