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消費申訴大宗 手機:又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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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2014消費申訴大宗 手機:又是我
(圖/取自網路)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3)日公布,統計2014年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受理件數,「電信類」、「通訊及週邊產品類」連續第3年高居第1及2名,但申訴案件已減少逾2成及1成。

 

門號收訊差,上門投訴還得付違約金才能解約!行政院消保處公布去年各縣市政府消費申訴及調解案受理件數,發現消費者主張門號收訊差卻不見業者改善,想要解約還得付上千元違約金。消保處表示,類似糾紛已研議從契約根本解決,要求業者改善,且期間須提供月租費折讓或違約金減免退費措施。

 

台灣人使用手機時間全球名列前茅,消保處統計去年,即2014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申訴及調解案受理件數,電信類、通訊及周邊產品類高居申訴案件的前1、2名,分別為3,254件、2,330件,電信類爭議原因主要是通信品質不良、綁約退費或行銷服務;通訊及周邊產品類則是手機功能、維修衍生爭議居多。

 

消保處同時發現,「電信類」、「通訊及週邊產品類」已連續第3年高居申訴案件前1、2名;但在積極協調改善下,對比2013年統計顯示,「電信類」2014年申訴案件已減少776件、降幅23.85%,「通訊及週邊產品類」申訴案件也減少255件、降幅10.94%。

 

消保處指出,針對電池異常及下載APP、加值服務的資訊揭露問題也很多,像是有消費者因門號收訊差,業者不但無法改善訊號品質,若要解約還必須付上千元解約金;以及有民眾購買手機,在正常使用不到3個月就發現手機不正常發燙、機身螢幕側彎曲現象,報修原廠以外觀判定人為損壞,不在產品保固書條款範圍內,索取數千元的維修費用,讓申訴人認為原廠單憑外觀就判定人為造成,要消費者買單,非常不合理。

 

另「通訊及週邊產品類」的消費爭議主因以手機功能、維修所衍生的爭議居多,但電池異常及下載應用程式(App)或各項加值服務的資訊揭露等面向的問題也很多。

 

關於「通訊及週邊產品類」消費糾紛,消保處呼籲消費者購買時,應問清楚使用注意事項及產品保固範圍,並仔細閱讀保固書條款內容,以了解如何正確使用手機,及何種瑕疵或故障事項屬於(或不屬於)保固範圍,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如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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