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劣油賠償 史上最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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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3

大統長基劣油賠償  史上最高價
(圖/取自網路)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22日宣佈該院判處以摻混、假冒方式出售多款食用油的大統長基公司及其負責人高振利向消費者連帶賠償9105餘萬元(新台幣,下同),創島內集體求償紀錄。

 

針對大統長基劣油案,台灣消保會去年四月替受害者提出求償,彰化地方法院認定被告高振利擔任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就八大類油品的製作,確實指示公司員工進行攙偽、添加假冒等行為,顯然構成侵權行為,並致消費者受損害,判決大統長基應賠償9105萬元,不過消保會表示對此結果不滿意,預計下個月將為2萬名吃過黑心油營養午餐的師生,對頂新、正義、強冠等4家黑心油廠商提出1人至少9萬元的賠償。

 

針對黑心油毒害全台一事,消保會從去年11月開始發動史上最大規模團體訴訟,前天也獲得國內食安案件團體求償的最高紀錄9105萬元,不過消保會表示將繼續提告,目前已取得吃過劣油營養午餐受害師生2萬份的委託書,將向頂新、正義、強冠、北海油脂4家黑心油商提告求償。

 

包括橄欖油在內的多項大統長基油品,在2013年10月被衛生和檢調單位查出混充、偽冒,高振利從2007年起涉嫌在橄欖油等八大類油品內混摻棉籽油、銅葉綠素、低價油品,混充販售。去年7月,高振利被二審判處12年徒刑。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隨後代理3000餘名消費者向大統長基公司及負責人高振利求償約3億4000萬元。

 

 

消保會副秘書長陳水吉表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損害事件最高可判3萬元賠款,另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損害額3倍懲罰性賠償金,至少可為每名被害者求償9萬元,若以2萬名受害者皆獲賠來算,將向4家黑心廠商求償18億元。

 

高振利律師羅豐胤說,廿五日他會再面會高振利,告知判決結果,「我不知道大統長基公司還有多少資金?我想應該會上訴。如果對方(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聲請假執行,大統一定會提供反擔保金,確保免假執行」。

 

彰化地院民事合議庭審判長王鏡明說,因受害消費者是弱勢原告,參酌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合議庭決定讓原告可以不須提供擔保,就能聲請假執行。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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