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超開心! 房地合一稅通過了

  • A
  • A+
  • A++
2015-06-05

張盛和超開心! 房地合一稅通過了

(圖/取自網路)

 

立法院院會今(5)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稅率分4級,持有未滿1年售出課最高稅率45%,民國105年上路,對短期炒房者課重稅。第一年影響8495戶,稅收新台幣42億元。

 

 

房地合一稅也在今天三讀通過修法,財政部長張盛和大開心,在立院現場忙著向立委道謝,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恭喜行政院、財政部,創了行政立法合作最佳模式,他表示,財政部長張盛和聽到委員有意見就去溝通說明,也創了朝野合作、共創台灣未來最好的典範。

 

 

張盛和說,課稅要課中位數,偏左或偏右都不好,兩邊差不多認為可行才能推得動。這八年來,台灣的經濟雖然持續成長,然而在經濟成長的過程,也同時產生了許多副作用,包括貧富不均、房價高漲等;執政黨在全力拼經濟外,也必須時刻謹記社會的分配正義,才能讓全民有感。

 

 

財政部估計,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第1年影響戶數8495戶,稅收42億元;第2年影響戶數1.9萬戶,稅收85億元;第5年影響4.8萬戶,稅收174億元;第10年影響10.4萬戶,稅收285億元。

 

 

條文規定,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一年以內稅率45%;持有超過一年,未逾兩年,稅率35%;持有超過兩年,未超過10年,稅率20%;持有超過10年,稅率15%。為避免外資、陸資來台炒房,針對非境內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外的營利事業,也訂出高稅率,持有未滿一年稅率45%,持有超過一年稅率35%。

 

 

為減少對自住者影響,三讀條文規定,自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賣屋有免稅額4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稅率10%。

 

 

修法納入「非自願性」條款與「合建分售」條款,2年內非自願性買賣(例如調職、離職須賣房)者,可適用正常稅率20%;民眾用自己的土地與營業人合建,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不算作短期投機,也適用正常稅率20%。

 

 

此外,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可把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房地合一課稅收用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房地合一稅訂有「日出條款」,105年元旦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2年內出售,才會受到規範;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響。

 

 

張盛和日前曾私下表達房地合一稅改的心聲,一開始財政部推出的最低門檻版本太過寬鬆,被外界罵頭,張盛和也不滿被外界抹黑為財團版。現在回顧過去的策略,他認為是對的,因為有外界呼籲往更公平改革的聲音,後來推出的行政院版才會往公平正義面靠攏。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三讀通過,為我國稅制重要的一步,同時也為居住正義跨一大步,讓國家稅制更健全,而房地合一稅收則會慢慢增加,首年稅收雖未達50億元,但會逐年提高,到第五年則可超過174億元,將可成為長照的穩定財源,並且還可用於租金補貼等住宅政策。他說,房地合一主要是針對非自用不動產所得課稅,有能力的人多付一些稅以支持長照保險是合理的。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