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台灣人 美籍神父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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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7

想做台灣人 美籍神父發聲

(圖/取自網路)

 

美籍神父甘惠忠來臺服務弱勢52年,去年發聲「想做真正的台灣人」,但因也不想放棄愛爾蘭國籍,無法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內政部對此表示,已擬具「國籍法」修正草案,放寬有特殊貢獻的外籍人士申請歸化不需要放棄原國籍。

 

總體來說,甘惠忠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困難在於現行法規,《國籍法》第9條規定「外國人申請歸化者,應提出喪失其原有國籍之證明。但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該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而內政部近期表示,為吸引及肯定對我國有利益及殊勳的外國優秀人才,提升我國競爭力,已依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育才、留才、攬才」政策,在「國籍法」修正草案第9條特別規定,外國人如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有助中華民國利益,並經內政部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共同審核通過,或有殊勳於我國,經行政院核准者,申請歸化時無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目前修正草案已經在2012年3月27日送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4年12月17日審議通過,並決議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立法院吳育昇委員於今年6月11日召開黨團協商,但其他黨團均未出席,因故流會,使國籍法修正草案目前尚於立法院,未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初審通過對於外籍人士有殊勳,或由主管機關推薦科技、經濟、教育等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有助中華民國利益,申請歸化時,可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尚待三讀通過。也期盼立法院能儘快完成「國籍法」修正草案審議工作,並持續與立法院溝通,以助甘神父與類似他這樣長期奉獻且熱愛中華民國的外籍人士,能一圓「作台灣人」的夢。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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