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冤大頭 買房前必做3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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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

拒當冤大頭 買房前必做3功課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買房也是門學問,沒有做好功課,小心出門被當凱子削!無論是與屋主本身或房仲交易,都有許多眉角,今天先來和大家提三個要點:

 

第一問 在出價之前 先查實價登錄?

內政部實價登錄網開放查詢後,購屋族有了實際成交價的參考資料,現已成為買房出價的重要依據。但有點需特別注意,「如果買中古屋,大多能參考實際登錄網出價;若是買新成屋或預售屋,實際登錄網資料則幾乎不具參考意義。」

 

這是因為實價登錄所揭露的資訊,與實際成交時間有時間上的落差。中古屋時間落差較短,快的話三十幾天,慢則要七十天左右,所以還有參考價值。倘若是新成屋,情況就截然不同。

 

第二問 雨遮不計價 真的有影?

雖然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訂實施「附屬建物屋簷及雨遮可登記不計價」政策,但實際上大多數建案規避法規,雨遮照樣計價賣。

 

於是,有的建商為了爭取購屋族認同,打出「雨遮不計價」口號。大多數標榜雨遮不計價的業者,都能遵守誠信,但少數業者卻玩起移花接木大法,把原為附屬建物的雨遮灌到共有部份(即公設中,大多是灌到小公內),購屋族還是得乖乖掏錢買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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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第三問 房仲降價區 果然比較便宜?

在實務上,賣方把房子交給仲介人員賣,會簽立「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委託銷售契約又可分為專任約、一般約;無論哪一種,賣方通常只會在契約書的「委託銷售價格」中,明訂委託銷售的房子要賣多少錢,也就是所謂的「底價」。

 

仲介把該物件拿到市場上賣,會另外開一個比底價高的價格,俗稱「開價」。在一般狀況下,開價多由仲介人員衡量訂定,大多數賣方只會要求房子起碼要賣到底價以上、或者實拿金額多少,並不會強硬干涉房仲開價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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