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優秀學生 彰化縣加碼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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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鼓勵優秀學生 彰化縣加碼獎學金

(圖/取自網路)

 

化縣政府教育處宣布,將自104學年度起調增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金額以及名額,發放對象向下延伸到國小學童。「民國63年,因為清寒兩個字,獎學金發放當天,我不上台領獎,後來補領拿到200元獎學金,買了一雙新的皮鞋,我很高興!」在現場,彰化縣長魏明谷娓娓道出要把清寒改為自強優秀獎學金的理由。

 

為了鼓勵及肯定優秀學生,縣政府今天開記者會宣布調增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金額和名額,參加記者會的有彰化縣長魏明谷、彰化縣議員賴岸璋、縣府教育處處長林明裕等人。教育處表示,自強優秀獎學金原名為清寒優秀獎學金,調增後的金額成為新台幣5000元及8000元,名額也提高到570位。

 

鼓勵優秀學生 彰化縣加碼獎學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魏明谷表示,自強優秀獎學金原名為清寒優秀獎學金,他就讀國中的時候,曾經獲得領取200元清寒獎學金的資格,不過當初他不願意上台去領,都是事後才到學校領取獎金;教育可以讓弱勢學生脫貧,也能讓階級自由流通,時代在變,不該因為清寒而標籤化,名稱改為自強優秀,希望因此激勵弱勢學生上進。許多國中小校長們肯定這項貼心之舉,彰化市大竹國小校長柯文吉說,政策顧慮到學童的自尊心,每一個弱勢生都想脫貧,從小給予他們脫貧的社會資源,因此鼓勵弱勢生認真求學,是很有智慧的作為。


縣府教育處指出,只要戶籍設在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且前一學期學業及操性兩者成績平均都在80分以上的公私立學校學生,凡依社會救助法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都可以申請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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