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壽命5年 竟有北市消防車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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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輪胎壽命5年 竟有北市消防車超過10年
(圖/取自網路)
 

家普遍認為輪胎使用年限勿超過5年,且今年7月起凡胎壓胎紋不足,一經查獲將重罰3000~6000元不等罰款。但據調查,北市消防車竟有高達7.5%輪胎使用超過10年,最久甚至達23年,遠超過專家認定的標準,根本是「化石級」輪胎。

 

今年7月才發生一起大學生為參加同學婚禮,卻因爆胎翻落國道,造成6死1傷的慘劇。市議員王鴻薇指出,北市有505輛消防車中,包括消防車、雲梯車、後勤車等各式公務車,胎齡超過10年有38輛約占總數7.5%。萬芳、雙園分隊的消防車也有使用20年的輪胎,其中,寶橋分隊車號「QG-389」使用23年未更換,輪胎如車齡一樣高達23年,顯然使用期間未換過輪胎。

 

輪胎壽命5年 竟有北市消防車超過10年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王鴻薇說,專家指一般輪胎最好不要使用超過5年,避免因橡膠老化發生意外,根據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於2012年發布的資料,也認為一般輪胎保存期限為5年,因此,她要求消防局應全面檢視所屬車輛。王鴻薇也提出質疑,消防局使用「再生胎」是否罔顧消防員救援安全。

 

消防局官員針對市議員的提問回應,「QG-389」是目前北市最老的消防車,屬於第二線備車,如果第一線車輛維修、毀損才會動用,但今年尚未使用,目前也已列入汰換計畫。他進一步指出,中央並未規定輪胎使用年限,但消防局針對公務車平時均依日、周、月、半年等頻率定期維護,一旦發現輪胎有龜裂、突起等異狀就會更換,且消防局也陸續購入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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