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拒檢逃離 違規事項反而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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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闖紅燈拒檢逃離 違規事項反而暴增

(圖/取自網路)

 

姓男子今年1月3日深夜開車在中市清水區臨港路口闖紅燈,被警車攔檢,劉男未停車受檢,反而加速開離,警車在後方鳴笛、閃警燈和擴音,要他停車,男子卻從平面道路逃到國道、又回平面道路,結果原本1張闖紅燈罰單,變成11張罰單,共要付2萬多元;他辯稱以為被歹徒追才逃,法官不採信他說法,判罰確定。

 

員警私下表示,警車從平面道路追到高速公路,又追回平面道路,才攔下違規車輛,這種追趕行為很危險,幸好沿途未發生車禍;劉男如果闖紅燈被攔下停車受檢,最多被開5400元罰單;但卻因為未停車受檢,反而加速開離,對後在市區道路攔下劉男的車,共開出闖紅燈、紅燈右轉和拒絕受檢等11張罰單,共罰2萬1600元。

 

闖紅燈拒檢逃離 違規事項反而暴增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劉男不服提行政訴訟,台中地院駁回,他再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確定,法官裁定他仍需繳這11張罰單;劉男向法官說,警察未依規定在路口設取締違規告示牌,執勤不當,他開車過路口是黃燈,警察硬拗他闖紅燈。並表示,通過路口,後方突然有車竄出,不斷以遠光燈逼車,以為是歹徒才緊張逃離,開到國道以為歹徒已放棄,沒想到下匝道口被警察攔下,還拖他下車,造成小腿受傷;他認為自己只是闖紅燈,警察不應連續開出11張罰單。

 

法官說,警方提出的警車行車記錄器畫面,劉男確有闖紅燈、紅燈右轉和未依號誌指示行駛,與拒絕停車受檢逃逸等行為;法官指出,警車取締闖紅燈行為不需設取締告示,警車在後方攔停過程多次以閃燈、按鳴喇叭、開啟警示燈、警笛及擴音器方式示意,劉男卻拒絕停車,還陸續在不同路口闖紅燈和違規,分屬不同行為,可連續告發。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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