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管理歸屬 地方中央討論不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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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無人機管理歸屬 地方中央討論不出結果

(圖/取自網路)

 

著科技進步,無人機成為一般人容易取得的工具,但裝置攝影機的無人機恐有妨害隱私、威脅國防安全的問題,無人機墜落也可能引起毀損、傷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原訂25日審查規範無人空拍機的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出席委員認為,不能把無人機的管理都推給地方政府,尚待民航局與地方政府達成共識,今天不予逐條討論審議,擇期再審。

 

近年無人空拍機興起,闖入機場等限航區域及撞擊大樓等意外時有所聞,因此行政院提出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量15公斤以上的無人空拍機由民航局管理,15公斤以下由地方管理,全面納管無人空拍機。但地方政府根本無力負擔,不能只照民航局版本,把15公斤以下的無人機管理推給地方政府,要先和地方協商,有共識後再進入逐條審議。

 

無人機管理歸屬 地方中央討論不出結果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台南市交通局專委吳盛崑表示,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甚至技術上都無法協助,且15公斤以下交由各地方政府訂立規定,無人機飛行可能橫跨縣市,可能會有各縣市規定不同的狀況,應該訂立類似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中央政府統一規定管理,地方政府輔助。

 

交通委員會今天二度審查,交通部次長吳盟分會前受訪表示,針對管理權責的爭議,已有跟地方政府討論,經分工以後,地方政府也了解,承載量部分可以適當安排,這部分還會跟地方政府合作。但在審查前的協商階段時,中央與地方對於無人空拍機的管理權責仍無共識,地方政府代表指出,沒有人力、財力管理無人空拍機。吳盟分則表示,民航局會協助地方政府,但完全由民航局管,大概也做不到。因此雙方仍然沒共識,無人機修法將擇期再審。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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