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假修法勞工有保障 每年可休1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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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周休假修法勞工有保障 每年可休116天

(圖/取自網路)

 

動部12月9日正式公告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明年元旦起勞工週休二日上路,法定工時縮為「每週40小時」,將勞工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雖將孔子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等取消,但仍比公務員多放一天五一勞動節,整體國定假日由19天減少到12天,預計1月1日實施,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

 

目前《勞基法》規定的法定工時2周84小時,即「隔周休二日」,全年勞工例假日為91天;比照公務員實施40工時後,勞工例假將增為104天。但為了讓勞工、公務員等工時制度一致,勞動部今宣布明年起勞工國定假日也將比照公務員,由19天減少至12天,其中,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予以保留,因此勞工的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天。但仍較公務員多放一天五一勞動節,勞工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16天。

 

周休假修法勞工有保障 每年可休116天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勞動部說,這次減少國定假日的作法,和當年公部門實施周休二日的處理模式完全相同,縮短法定正常工時,與勞工、公務員國定假日其一,也是在去年邀集全國性勞工團體及僱主團體、相關部會、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辦理近35場次座談會,獲得較具共識的意見。

 

這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還包含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雇主讓勞工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要給加班費,雇主也不可以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由,減少工資。因此明定出勤紀錄的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紀錄,紀錄應保存5年,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紀錄副本。也刪除了童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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