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 減少糾紛但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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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 減少糾紛但缺保障

(圖/取自網路)

 

少子化的環境衝擊下,為保障孕婦於生產時所需承擔的生理風險,未來若孕婦於難產中死亡,胎兒或新生兒死亡或殘障,可申請死亡給付與重大傷害給付。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婦如果難產死亡,家屬可以領到最高200萬元的救濟金。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依試辦計畫規定,孕婦難產死亡最高救濟200萬元、胎兒或新生兒死亡30萬元,產婦或新生兒極重度障礙最高救濟150萬元、重度130萬元、中度110萬元。其實「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試辦了3年,醫療糾紛案件下降70%,醫界和大部分民眾樂觀其成。不過,救濟條例中,少了檢討事故發生的除錯機制,也讓人擔憂,會不會變成花錢了事,反倒沒辦法預防,生產意外再發生。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 減少糾紛但缺保障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迎接新生兒,總是感動喜悅,但最怕的就是,生產過程不幸發生事故,立法院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端出救濟金,要對病家及時伸出援手。保障生產風險,法案通過,各界一片叫好。生育事故救濟,已經試辦3年,如果孕婦難產死亡,最高可領200萬,胎兒死亡最高30萬元。萬一生產過程造成重傷害,最高也有150萬的救濟金。

 

不過「賠償」與「救濟」只能擇一申請,若是家屬已向醫院申請賠償,將不得再跟衛福部申請救濟,若是救濟金已給付,衛福部將有權要求歸還。也因為領了救濟金,就不能再提起訴訟,要求醫院賠償,醫療糾紛案件下降70%,可惜有補償,卻少了檢討機制,這樣一來,醫療事故怎麼發生的?或許從此沒了答案,少了預防醫療意外再發生的除錯精神,就怕變成花錢了事,生產醫療品質恐怕沒比較保障。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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