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純度不夠不得標名「巧克力」 預計7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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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30

 

巧克力純度不夠不得標名「巧克力」 預計7月上路

(圖/取自網路)

 

 

福部食藥署今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規範固體型態不含內餡的黑巧克力、白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等產品,如黑巧克力產品須含可可脂及可可粉或可可膏,且總可可固形物須逾3成5,可可脂、非可可脂固形物則須逾1成8和1成4,成分未達標者不得標示為黑巧克力,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業者標示不實最重罰4百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國內氣候偏暖、巧克力易溶化,業者常會在產品裡添加植物油,許朝凱表示,草案也規定,植物油添加量未超過5%者,都應在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等字樣;若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且添加量超過產品總重量5%,則須在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巧克力純度不夠不得標名「巧克力」 預計7月上路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標示草案除規範包裝巧克力外,具營業登記的散裝巧克力販賣業者也應於販售的場所依規定標示。包裝巧克力標示的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0.2公分;散裝巧克力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標示,以標記(標籤)標示者,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0.2,以其他標示型式者,各不得小於2公分。

 

許朝凱說,當產品總可可固形物未達標準,不可叫巧克力,只能叫「巧克力風味糖」,而產品若完全不含可可脂,就只能稱為「可可糖、可可風味糖」,以此標準來看,市售5成塊狀巧克力都會受到影響,恐需更改品名。上述違規產品及業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令限期回收改正,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至300萬元,若標示不實者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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