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
台南大地震災情重,幾棟倒塌大樓也被質疑有偷工減料。為了強化建築品質,內政部今通過「建築法」修正草案,確定第三方審查機制,規定日後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需由地方政府或專驗機構勘驗合格後才能繼續施工。草案目前已被國民黨立院黨團列為優先法案,預計下周報行政院審議。
本修正草案將循法制作業程序送行政院審議,並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審查的優先法案。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或指定的機關、公會團體審查,及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經主管機關或指定專業機構勘驗合格後方得繼續施工等規定,以達到落實三級品管的目的。
(圖/取自網路)
內政部今也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將全額補助1997年5月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老屋健檢,初步評估每件補助8000元,詳細評估則補助評估費用的45%、上限30萬元。內政部目前將安排南部縣市從3月1號開始優先申請。
另第56條規定,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等規定,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並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礙於各地方政府幅員、人力財力差異,以致執行管理強度不一。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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