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網購消費者權益檢驗 未有店家全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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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6

北市網購消費者權益檢驗 未有店家全數合格

(圖/取自網路)

 

購商務愈來愈受到消費者青睞,因此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許多商品都有規限,讓買家有7天鑑賞期,但如果遇上瑕疵品則不在此限。台北市法務局和商業處日前抽查30家網購業者,關於購物須知、退換貨規則等規定,是否符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及相關法規,結果沒有一家全數合格,其中,以「亞柏EZ購」不合格7項最多。

 

台北市法務局25日公布網購業者購物資訊調查結果,總共抽查30家,依購物需知、退換貨規則等9項規定,是否符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結果出爐,沒有業者全數合格。不合格情形最嚴重的就是有26家業者將瑕疵品的退換貨和7天鑑賞期混為一談,未依法給消費者6個月的退換貨期限,法務局表示,依法已通知業者限期改善,期限到未改善將開罰3至30萬元。

 

北市網購消費者權益檢驗 未有店家全數合格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26家的瑕疵品退換貨規定不符合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規定,有些業者甚至限制消費者必須在7天內退換貨。她說,依民法規定,若消費者網購的商品在交貨前本身就有瑕疵,消費者知悉後6個月內可主張瑕疵擔保,但網購業者混淆為7天猶豫期無條件解除契約,因期限而衍生糾紛,此樣態有26家業者,知名的PChome線上購物、東森、森森購物皆不符規定。

 

何修蘭表示,從今年1月起,包括報紙、內衣或容易腐敗等7大種類網購商品,已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但這次調查發現,有多數業者將一般商品也列入這項規定,影響消費者權益;調查結果也顯示,這次有18家網購業者未在網站上完整提供企業經營者的名稱、負責人、電話等事項,何修蘭提醒消費者網購時,務必留意網站中是否記載相關資訊,以免在消費糾紛出現時求償無門。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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