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停車場 議員批惠利業者

  • A
  • A+
  • A++
2016-03-07

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停車場 議員批惠利業者

(圖/取自網路)

 

北市長柯文哲提倡「使用者付費」,推行停車格全面收費、抑制民眾開車,因此將閒置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場,不過遭議員周柏雅質疑,業者成本降了,市民的荷包還是沒有受惠,批評市有財產只要遇到財團就打折;對此,北市財政局解釋,下修底價是因衡量業者經營成本,還有今年公告地價調漲,但整體收入還是較多。

 

依「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場使用處理原則」,市有土地辦理標租,土地租金底標應按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為基準,也就是以土地公告地價5%為標租底價。但周柏雅發現,財政局這個月開始竟把底價改為土地公告地價4%,區位條件不佳更以3%為標租底價,即使最後租金還是由各家業者進行標租,價高者得標,但在底價下修情況,得標的租金肯定比過去低。

 

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停車場 議員批惠利業者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周柏雅舉例,通化街夜市旁的市府委外經營停車場,目前年租金約公告地價的6.5%,約300多萬元,若下修至4%,業者投標時可能會用更低價格投標,且依規定,若流標一次,底價還會減少一成,流標越多次,底價就越低,但業者成本降低,「民眾須支付的停車費用有降低嗎?」並指出,若是單方面降低底價、方便業者,倒不如比照路邊停車收費就好。

 

因此市府修改此項處理原則,周柏雅認為,是將市產用更低的價格標租出去,不僅失去標租原本「市場自由競爭、市府得利」的意義,「市府向財團多要錢就窒礙難行,為財團著想倒是十分靈活」,籲市府應檢討契約,並搭配相關配套,不要等業者拿走利益才要解決問題。

 

對此,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業者反映停車場地並非全作為停車格使用,仍須規劃無法收費的車道,考量業者經營成本及增加競標意願,加上北市今年公告地價調漲41%,決定下修土地標租底價,但整體而言,市府收入未減少。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