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歌后」李珮菁醫美糾紛,法院判診所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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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1

「月亮歌后」李珮菁醫美糾紛,法院判診所免賠

(圖/取自網路)

 

102年,「月亮歌后」李珮菁到台北市陽光醫美診所進行幹細胞自體回春及4D全臉拉提。不過事後李珮菁指控,該診所醫師因為埋線不當導致她臉部受到影響,讓她4個月無法登台演出,因此提告求償50萬8千元。但士林地檢署認為,醫美療程後紅腫、痠麻是自然現象,而且她的臉部已經有慢慢復原的跡象,因此裁定診所免賠。

 

李珮菁在10日受訪時表示,當初診所人員告知施行幹細胞自體回春,看起來會年輕10歲。後來又以會有雙下巴為由進行全臉拉提,不料事後效果不如預期,反而讓臉看起像是「蚯蚓在皮膚上面爬行一樣」。

 

她上門找診所理論,但診所堅持只賠9萬,而且當時對方的回應態度很差,她才憤而提告。一審敗訴的結果令她相當氣憤,表示一定會上訴。李珮菁又說,連自己的老公也說她老,而兩個人關係和睦,丈夫也從未這樣說過她。這句話已經對她造成心理傷害,因此診所怎麼可能沒有過失。

 

「月亮歌后」李珮菁醫美糾紛,法院判診所免賠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她又指出,診所的醫療過程有瑕疵,應該要讓大眾知道醫美手術有風險,會造成傷害。沒想到法官認為她現在臉復原就沒事,讓她無法接受。她反問,難道車禍被撞斷腿,腿恢復可以走路後,肇事者就沒有責任了嗎。

 

診所開庭時反駁,療程前李珮菁自己拒絕照相存檔,簽下切結書,同意自行承擔療程結果,不會藉此要求退費或索賠。因此提告顯然違反誠信原則,且他們上網搜尋她先前的照片,發現她臉部凹陷的情形在手術前就已經存在。

 

法院認為,依照術後衛教單記載,手術可能引發生輕度腫脹和發紅,甚至痠麻、微痛感等副作用,但這屬於可預見的自然現象。而且李珮菁的臉部後來已漸漸復原,有無損害令人存疑。此外,療程後未滿1個月,她就拍照PO臉書粉絲團,自曝「早安唷!等會兒化粧、去華視錄製特別節目」,由此可知她數月不能工作並非事實,診所因此獲判免賠。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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