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扣留,馬英九指示外交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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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扣留,馬英九指示外交部處置

(圖/取自網路)

 

屏東籍漁船「東聖吉十六號」在沖之鳥礁公海遭到日本公務船強行扣押,船東在26日被迫繳交176萬元訴訟保證金,才免於被押回日本。對此,馬英九總統今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中他指示外交部與我國駐日代表向日方表明立場進行力交涉,海巡署與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全力護漁。

 

27日,馬英九總統中午邀請吳敦義副總統、行政院張善政院長與外交部、海巡署、國防部、農委會等相關部會首長,針對台灣籍漁船「東聖吉16號」研擬具體因應對策。總統府下午發表新聞稿,表達台灣政府的立場。首先,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日本「沖之鳥」是「礁」而非「島」,畢竟該地不到三坪的大小,絕非適合人居住的島嶼,因此不能主張兩百海里圍棋專屬的經濟海域。

 

其次,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沖之鳥島」,這已經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屬於違法擴權主張,而日本在公海扣捕我國漁船並強索保證金之行為,已經觸犯該《公約》第8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影響台灣漁民在公海捕魚的自由。其三,政府基於維護我國漁民於公海捕魚自由,不承認日本在「沖之鳥礁」的違法擴權,因此未來政府將在該處公海強力護漁,以維護台灣漁民應有的權益。

 

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扣留,馬英九指示外交部處置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另外,馬英九要求行政院採取以下三項措施,第一是「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各級政府機關用語,未來均稱為「沖之鳥礁」,而非「沖之鳥島」。其次,強力交涉。外交部與我國駐日代表處即向日方表明嚴正立場並強力交涉。第三,海巡署與農委會漁業署將就當地公海捕魚,提出具體護漁方案並立即切實執行。

 

前幾年馬英九總統才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如今卻在執政將滿遇到主權問題。目前它已經請外交部著手研議相關政策,就本案尋求其他國際途徑解決途徑,以維護我國應有的海洋權益。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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