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華夜市敗部復活,永和人不用再怕沒夜市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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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樂華夜市敗部復活,永和人不用再怕沒夜市逛

(圖/取自網路)

 

 

新北市永和樂華夜市未來傳將合法化!今在市政會議上「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通過,針對101年以前的集合攤販,將取消建築物所有權人60%同意,降低申請門檻,最快本月底實施。

 

超過50年歷史的樂華夜市有總共擁有300多個攤販聚集,但人潮眾多熱鬧,使得附近居民不堪其擾,以限縮道路使用權及影響社區安寧、安全等理由,但向新北巿經發局提訴願失敗後,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居民主張市府於101年核發的夜市攤商營業的許可程序因有瑕疵應該撤銷,103年11月經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營業許可。

 

 

但因現在的規定表示,申請資格應取得建築物所有權人一半以上(60%)的同意,造成現存的集合攤販申請意願極低,於是新北市市政會議通過攤販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包含永和樂華夜市、三重三合夜市在101年11月2日以前既存攤販申請的合法許可證,不會受過去任何辦法的限制,也不需要周邊6成居民同意,即可申請營業許可,解決合法性的爭議。

 

 

樂華夜市敗部復活,永和人不用再怕沒夜市逛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贊同修法,認為與其長期以貓捉老鼠的方式,由用警察、經發局人力取締、追趕,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不如強化自主管理,轉向合法化,在現有得攤商不繼續擴大、不新增攤商的原則下,希望修正的辦法能夠務實、並合理管理現有的營業攤販。

 

新北經發局長施威全強也調修改草案並不是讓攤商「就地合法」,而是有附帶條件的限制。市場處同時表示,辦法修正發布實施後,會積極輔導既存集合攤販合法化,並藉由自治組織的成立,使其發揮自我管理功能,改善居民擔心的交通、環境髒亂、衛生問題。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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