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條款 長榮空服員自願簽屬華航卻大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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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8

同樣的條款 長榮空服員自願簽屬華航卻大罷工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空少、空姐看似亮麗的外表,背後隱藏了多少辛酸卻無人知。長榮航空近日擴大徵才,釋出400個空服員名額,吸引許多年輕男女前往應徵。但想要擠進長榮航空空服員的窄門,必須得先簽屬一個日前才鬧的滿城風雨的契約書,《勞基法》第84條-1同意書。

 

上個月華航才因要求員工簽屬84條-1條款而引發全台首起大規模罷工,如今長榮航空卻要求空服員錄取者要先簽屬《勞基法》第84條-1條款,引起網友熱議,認為先前華航才因這個條款而引發罷工,長榮怎麼又再次提出?對此長榮航空發言人柯金城說,在航空業裡,長程航線或越洋航線常常一飛都會超過12個小時,一般勞基法根本就不適用於運輸業。且公司在招募時就申明此事,也給予充分審閱期,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並非突然要求簽屬,且將主動權交予報考者,簽與不簽都是自己決定,並無任何強迫手段。

 

另外,長榮航空也表示,空服員簽屬84-1條款其實是必要的,否則空服員錄取進來之後,長程、夜間航班任務都無法派遣,會造成航空公司及旅客的困擾。但就短程航班來說,就沒有簽屬84-1條款的問題

 

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產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則表示,雖然表面是給報考空服員的年輕人主動權,但實際上報考者為了得到這份工作一定會簽。林佳葦認為84-1條款的簽屬方式應是雇主跟工會協商出一個版本之後,再讓勞工簽署,避免像日前華航事件一樣,導致抗爭事件再次重演。

 

 

同樣的條款 長榮空服員自願簽屬華航卻大罷工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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