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未申報遭罰 蔡友才請辭前已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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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兆豐銀未申報遭罰 蔡友才請辭前已知情!?

(圖/取自網路)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銀行保密法與反洗錢法,遭美國重罰1.8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近57億元,兆豐銀行21日晚間發表聲明,表示紐約分行遭美國金融主管機關重罰是因為有可疑轉匯款業務未依規定申報,並非涉及洗錢交易,不過在美方公布的報告中指出,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存在多筆可疑交易,市場預估,這對金控獲利將產生重擊。

 

2015年首季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被查出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約新台幣57億的罰款;兆豐銀重申,紐約金融廳檢查時,在辦理轉匯款業務,因有可疑交易應申報而未申報,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申報規定,並非涉及洗錢交易。

 

不過,根據DFS公布的調查報告內容指出,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2家分行(巴拿馬市及箇朗自由貿易區)間有多筆可疑交易,銀行高層卻對其中可能涉及的洗錢交易高風險漠不關心,DFS調查更發現,兆豐多家分行擁有帳戶的顧客,是透過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律師事務所協助成立,而此律師事務所是專以「空殼公司」運作、先前涉入「巴拿馬文件」案的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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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兆豐金強調,此事件是因對反恐及反洗錢法令遵循不夠完善所致,不影響紐約分行業務,據了解,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3月請辭前,對此事已經知情,因此代理董事長的吳漢卿被外界質疑並未積極處理。

 

金管會表示,根據雙方簽屬的合意令,兆豐銀紐約分行對當地法規缺乏了解,且有職務衝突的情形。金管會還表示,該合意令並未指出兆豐銀是否有涉及洗錢個案,將積極與DFS聯繫,並要求兆豐銀儘速出面說明,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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