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在異鄉念書或打拼的學生、上班族,多半都會自己在外租屋生活,而在外租屋最怕的不是租到爛房子,而是遇到爛房東。為了保障租屋一族的權益,房屋租賃新制將在明年元旦起實施,最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拿租金綜合所得稅,房屋押金也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違約賠償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若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以30萬元罰鍰。
(圖/翻攝自網路)
之前曾傳出有惡房東臨時調整租金,藉此向房客多收房租,而租屋糾紛確實時有所聞。針對臨時調漲水電費、租屋押金過高、提前終止租約等常見的租屋糾紛,在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中都明定應加以記載。除此之外,新制中也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之外,也不得約定稅賦轉嫁。
(圖/翻攝自網路)
房仲業者表示,新制對房客來說較為有利,不過房東也可將長約改為短約,跳過報稅時間或以含稅方式,調高房屋租金,並認為因都會區的房屋供不應求,因此都會區房東可能會調高租金。雖然新制能給予房客較多保障,但也有民眾擔心,房東可能將成本轉嫁到房客身上。部分房東則反應,新制將使出租成本增加。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