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人員講座鐘點費仍就各方意見評估中,並無調整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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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軍公教人員講座鐘點費仍就各方意見評估中,並無調整之決定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此次軍公教人員講座鐘點費之檢討,主要係考量自86年迄今近20年未調整,為期報酬合理及延聘需要,確實必須斟酌各領域專業性、市場水準及各機關與外界所提相關意見,故經綜整考量提出規劃構想,並在106年1月邀集相關機關會商。目前則仍於意見蒐整及評估階段,未為調整之決定。

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在此次整體檢討中,針對過去外界就軍公教人員於上班時間以公假前往授課仍得支給鐘點費等不同看法,從給假或機關員工內訓與否等差異區分鐘點費數額提出討論,但此部分的檢討,確實因為部分機關特殊工作經驗傳承、講師來源等情,仍需合理考量。而大專校院教師鐘點費部分,希望從公教分途與大學自治的角度上,規劃給予更多彈性,但在徵詢機關意見後,看法亦不一,故仍持續斟酌其必要性及合理作法。

人事總處也強調,應邀專題演講,不論中小學老師或其他民間人士,這類有別一般教學或講授方式,各主辦機關得衡酌課程內容、講座專長及延聘難易程度等相關條件自行訂定,並無修正之規劃。報載大砍中小學教師演講費部分,並非事實。

聯絡人:給與福利處顏科長韶儀

電話:23979298-616

 

公告時間:106.02.21
文章來源:http://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2&pid=7315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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