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與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於本(106)年3月11日上午,在遠雄快遞貨物進口專區聯手查獲以「擺件」名義申報進口貨物內夾藏2包大麻花,毛重約為1,092公克,全案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臺北關表示,吸食或販售大麻花在少數國家或地區為合法,但在我國大麻產品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第二級毒品,濫用大麻對身體危害至鉅;依該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臺北關表示為維護國人健康,該關積極查緝毒品,並與全國各查緝單位密切合作,截毒於關口,並呼籲國人切勿走私進口大麻及其產製品,以免觸法。
另依《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第6條規定,毒品檢舉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1,000萬元,國人可利用免付費檢舉電話:0800-311006、0800-038265,共同打擊不法。
業務承辦單位:竹圍分關;聯絡電話:(03)399-2888分機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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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17-03-14
文章來源: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035&ctNode=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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