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儲蓄險會被吃? 保險專家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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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6

六年儲蓄險會被吃?  保險專家這麼說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日前有網友po文質疑:「之前買儲蓄險的後來真的可以拿到錢嗎?」並以自身為例,曾被推薦買下為期六年的儲蓄險,每月存下3000元、六年後拿回的錢可以比本金多很多,網友認為哪有這麼好康的事,遂po上網路尋求解答:「你們的錢都拿回來了嗎?還是被吃了?」


儲蓄險到底拿不拿的回來,網友紛紛回應:「又不是基金,有簽約的話,應該是拿的回來」、「拿的回來,只是沒有多很多」、「你的儲蓄險被拿去炒地皮了」、「有雙贏,保險公司和業務雙贏」、「高報酬的保單早就停賣了」。


對於網友質疑,有保險主管指出,其實儲蓄險的目的在於強迫儲蓄,並非為了獲得高回饋投資。以42歲保戶投保12萬保額設算,保險公司提供儲蓄險保單繳交20年,月繳保費5484元,1~20年可領每年保額12%,每年可領1萬4400元;第21年起可領回保額20%,每年可領回2萬4000元。繳20年最多領到105歲,共領132萬,試算20年後領回的錢,比所繳保費131萬6160元多不到4千元。

 

「儲蓄險是一種強迫儲蓄的概念,優點是利息比銀行定存稍高,且不用擔心被扣補充保費。」保險主管表示,一般投保儲蓄性質高的保險商品,申請解約時都能拿到解約金,最大的差別在於每個保險商品解約時所需扣取費用的多寡,民眾可參考銷售保單文件,解約金相對於加計利息後的已繳保險費總和之間的比例是否符合期待,那就因人而異了。

 

全球人壽則建議民眾,投保儲蓄性質較高的保險商品,須要確認自己是否有足夠保障,先確定保障足夠後,再行規劃投保儲蓄型商品、作其他資產規劃。此外,可以根據每年可儲蓄金額、希望儲蓄的年期以及未來對於該筆資金可能動用的時間點等三大條件來做初步評估。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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