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規劃第三次釋出4G頻譜,推動行動寬頻網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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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交通部規劃第三次釋出4G頻譜,推動行動寬頻網路建設

(圖/翻攝自網路)

 

自102年我國第一次釋出4G頻譜以來,行動寬頻上網儼然已成為趨勢主流,亦是我國未來數位發展重要目標。為進一步推動行動寬頻網路基礎建設,交通部規劃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下稱一覽表),並藉由本次釋照要求得標業者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建設,進而提升整體行動網路環境,讓全民得以共享行動上網智慧化生活。
 

交通部表示,為保障偏遠地區民眾行動上網權益,交通部參考國外頻譜釋出經驗,首次規劃在一覽表當中附加得標業者「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義務,這項作法主要包含二項政策意涵。第一是政府強調網路時代,人手一機,「行動寬頻上網」是未來的趨勢,隨時可上網,已經被當作民眾的基本權利,政策上應朝建置此基本環境推動。第二是行動寬頻網路建設在頻譜競標前就列為得標業者之義務,業者得標後必須努力達成,且於擴大行動寬頻網路涵蓋範圍後,企業可進一步運用靈活彈性與整合之能力,藉產業間合作,共創商機,進而推展各種創新應用服務,如物聯網、智慧城市、智慧農業及數位學習等,以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交通部說明,為因應第三代行動電話(3G)業務執照即將於107年12月31日屆期,本次一覽表規劃釋出1800MHz (1770-1785MHz、1865-1880MHz)頻段及2100MHz (1920-1980MHz、2110-2170MHz)頻段,總計150MHz頻寬,並要求上述頻段得標業者應於事業計畫書內載明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臺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之時程計畫,以提升整體行動網路環境,全案已由行政院核定並於106年4月18日公告發布,相關資訊詳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gazette.nat.gov.tw)。

 

公告時間:2017-04-19
文章來源: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4190001&toolsflag=Y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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