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毒販出人命 纏訟8年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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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2

警追毒販出人命 纏訟8年改判無罪

(圖/翻攝自網路)

 

桃園市保安大隊警員陳風烈,八年前因追捕騎機車逃逸毒犯余政興,犯人機車逃入產業道路自撞護欄摔倒,導致後座女子黃雅雯死亡。陳風烈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半年,但陳風烈不服上訴,二審認定追捕過程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臉書社團「警察之友會」今天一面倒,紛紛大讚「法官好樣的」。

 

七年多前,陳風烈與同事駕警備車巡邏時,發現余嫌騎車違規超越停等線示意受檢,但余嫌加速逃逸。鳴笛追捕1公里後,余嫌突轉入產業道路,黃女途中丟出一包海洛因,並脫下安全帽砸向警車。沒想到余嫌在一處彎道撞上護欄,導致黃女彈飛,撞擊頭部重創死亡。當時余嫌指稱陳姓警員開警車撞他機車車尾,檢方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員起訴。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陳風烈有過失,追捕嫌犯過程,應採取「危險最小的追蹤方式」,以降低安全危害。而當時陳員警車追捕僅距離機車3至4公尺,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判他半年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陳不服,上訴主張應無罪。高等法院則認為,陳風烈駕駛警備車在後方追捕,余嫌可以自行判彖是否停車受檢,但余嫌選擇繼續逃逸,並且企圖轉進產業道路以便甩掉,又故意蛇行阻擋警車超越,再加上陳風烈多次鳴笛示意停車,且無故意碰撞機車或逼車等妨害安全駕駛之動作,判定陳員追緝過程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改判陳風烈無罪。

 

消息一出,立刻在臉書社團「警察之友會」引來一片讚聲,不少基層員警大讚「正義的法官值得大家肯定」「太棒了!」,也表示這遲來的正義是一條「好漫長的路」。也有人表示,「判無罪是鼓勵警察認真追賊」、「如果還判有罪,以後追人犯用喊的好了,不然追一半就好」等。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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