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資源爆炸且容易取得的時代,共享經濟也隨之崛起,但其實早在這個專有名詞出現之前,人們就已經有分享的概念,共享經濟最基本的定義是「將資產剩餘重分配,促成其再分享、再利用,創造新的剩餘價值」。
(圖/取自網路)
共經濟起源於1978年美國社會學學者Marcus Felson 與Joe L.Spaeth提出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在今日共享經濟有了平台經濟(Platform Economics、點對點平台(P2P platforms)、零工經濟(the gig economy),或隨選經濟、按需經濟(on-demand economy)等新的說法與範疇,最具共享經濟指標性的公司為Airbnb(愛彼迎)及Uber(優步),而共享經濟決崛起的最大關鍵是科技的進步,讓人們能夠透過智慧型裝置輕鬆取得或分享資源。
共享停車網站JustPark執行長Alex Stephany在他所寫的書中提到「發展共享經濟必須具備五大要素,包括平台經濟什麼都共享,什麼都不奇怪,第二是閒置資產,第三,透過網路可取得,第四是社群平臺,第五為擁有資產的必要性降低。勤業眾信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鄭興說「共享閒置資源如何能被再分享利用,建立一個新的中介面媒合商品或服務之供給方與需求方,不可或缺,中介平台是將兩個以上的參與群體,透過低交易成本的方式連結,使這些群體在約定的交易體制內,達成各自的目的,為參與者創造價值。例如將乘客與閒置自用車司機媒合的Uber,以及媒合私家住宅短租之房東與房客的Airbnb」。
根據PwC 2015 年調查顯示「2013年全球共享經濟產值現約150億美元,預估2025年可達到3,350億美元」,未來勢必會有更多因為共享經濟崛起的新創公司出現。
(圖/取自網路)
資訊來源:共享經濟傳統與創新的戰爭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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