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回應澄清公民團體召開「礦業法非修不可」議題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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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經濟部回應澄清公民團體召開「礦業法非修不可」議題之說明

(圖/翻攝自網路)

 

礦物是國家工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原料,為工業之根本,更為物質文明、經濟發展與國防建設的基礎。 


基於實務及風險管理,考量全球資源自主,礦產品深加工,以及資源民族主義盛行之趨勢,在符合各項法令規範,開發自有礦產資源,提供各項產業發展所需穩定的礦石來源,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


對於社會各界關注礦業法之修法議題及公民團體提出「礦業法非修不可」之訴求,主要重點在就礦業權年限包含展延年限、採礦數量、公民參與、當地居民參與及資訊公開、採礦對環境造成影響應有回饋機制,暨涉原住民相關議題進行研議修法,以符合各界期待。本部目前已著手修改礦業法相關內容,並規劃於六月底依相關法制作業流程提出修正版本送請行政院後核轉立法院審議。


未來願景將兼顧經濟、環境、社會及產業需求,促進礦業永續發展,礦產資源定位以供應「內需市場」為主軸,提升礦業管理兼顧礦業開發後環境品質,促進經濟永續發展,以達保育與利用並重之目的,共榮共存。

 

經濟部礦務局發言人:周副局長國棟
辦公室電話:(02)2311-3001轉501、 行動電話:0921-99593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林健豪
聯絡電話:(02)2311-3001轉600、行動電話:0910-16605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7-05-10
文章來源: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65803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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