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關務署官網)
臺北關表示,本(106)年5月16日16時許,該關稽查組人員查獲本國籍王姓旅客自南京搭乘華信航空班機,未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人民幣16萬700元由免申報檯通關入境,爰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當場發還規定限額2萬元,超額之人民幣14萬700元,予以暫扣候處。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及第92條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6月27日金管銀(一)字第09710002010號令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超逾2萬元人民幣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經許可或申報之幣券,由海關沒入;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予以沒入。
該關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超逾限額2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新聞聯絡人:莊佳菱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業務承辦單位:臺北關稽查組 聯絡電話:03-3982293
公告時間:2017-05-17
文章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647&ctNode=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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