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勤遭撞 竟被追討修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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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

警察執勤遭撞 竟被追討修繕費

(圖/翻攝自網路)

 

台中市東勢分局的員警呂宏毅於103年執勤時遭酒駕車輛撞上,頭部受重創昏迷,臥床癱瘓至今,雖經4次手術撿回一命,但生活既無法自理也無經濟收入,呂母更向媒體投訴兒子因公受傷卻無法退休,原因是車禍後家屬替呂宏毅辦理監護宣告,導致他失去公務人員身分不能退休,如今不僅要賠償警車損壞的37萬元,還要償還原本因公傷假呂宏毅領的144萬薪水全部都要追回。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受監護宣告生效日,即喪失更務人員任用資格,依法應辦理退休或資遣。」家屬應提出醫院所開立的殘廢證明書,才可已辦理退休,但當時呂姓家屬遲遲無法提出證明,只能依規定資遣,但家屬表示,當時呂宏毅昏迷,根本無法進行失能鑑定,分明是為難。

 

任職警察15年的呂宏毅一直是家中經濟支柱,但現今呂宏毅的生活起居需要全家人照顧,根本沒有收入來源,面臨被追討的鉅款及醫療費用,一家人生活相當困頓,呂媽媽也表示她只想要兒子一個公道,讓他順利退休就好,為何警方還要刁難他們。

 

考量到呂宏毅一家人的困難,經東勢分局積極協調後,全案已於106年5月以命令退休的方式處理,且已經在警察局層轉銓敘部中審查,東勢分局也將發起募款幫助呂宏毅渡過難關。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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